【系列纵火】S4E19主题相关笔记

以下笔记摘抄自《地理学的犯罪心理画像》 =========

系列纵火

纵火是一种损失巨大而且后果危险的犯罪,某些时候他还是系列谋杀以及性谋杀的前兆。

与凶杀一样,纵火也可分为系列纵火(serial)、狂欢纵火(spree)以及大规模纵火(mass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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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(通过调查某地一组纵火案件数据得出的研究结论:)典型的系列纵火犯为男性,白人,年轻人(绝大多数纵火都是青少年所为),单身,常在夜间活 动,并且平均而言,其智力高于一般人的平均水平。半数以上的人是体力劳动者,2/3的人将自己形容为中产阶级。1/3的人形容自己为较低的阶层。大约一半 的人表现出他们来自于功能有问题的家庭。这组人中只有16.3%是独居,但绝大多数人在其人际关系中缺乏稳定性。最常见的住所类型是一幢单独的家庭住宅 楼,其次是单元住宅以及寄宿。在纵火犯中,纹身和体貌有缺陷相对较普遍。大约25%的人报告说他们是同性恋或双性恋。20.3%的案件中涉及有同犯协助, 这类纵火犯典型的涉及犯罪隐匿和牟利动机。

这类案件中绝大多数人以前有因严重犯罪而被逮捕的记录(86.6%,其中23.9%涉及纵火),许多人都有连续严重犯罪的逮捕记录 (63.4%)。第一次纵火的平均年龄为15岁,纵火再犯率为28%。大部分人曾光顾过青少年管教机构(54.2%),常常是三次以上,并且绝大多数进过 地方监狱(67.5%)半数的犯罪人有心理问题的历史,超过1/3的人有多重心理问题,1/4的人尝试过自杀。

大部分火灾都不复杂,用犯罪现场可得的物质引火(58.9%)并用火柴、打火机或香烟点燃(92.1%)。作案之前,几乎一半的纵火犯报告说使用 过酒精饮品,以及1/3的人使用过药物。许多纵火犯仍留在现场(31.4%),其余人离开现场但去了一个他们可以观看大火的地方(28.6%),还有许多 人完全离开那个区域(40%)。在离开现场的人中,半数以上的人后来又回过犯罪现场(52.9%),大部分是在1小时以内(54%),并且几乎所有人都在 24小时以内(97.3%)。

这些犯罪人在被逮捕前往往已被确定为纵火犯罪嫌疑人。他们实施的纵火中破案率为11%,而在其另外11%的纵火中他们只是被怀疑,并未被起诉。

纵火癖是一种较少见的变态纵火,它涉及有目的的多种纵火情况。《精神病诊断和统计手册》(第四版)所列出的诊断标准包括:(1)连续的、考虑周密 的纵火行为;(2)纵火前紧张或有情绪唤起;(3)醉心并感兴趣于火灾及其有关情况;(4)当放火或目睹火灾时感到快乐、满足或解脱;(5)不是因为工具 性的、报复性的或精神失常的原因而纵火;(6)用行为失调、癫狂发作或反社会人格障碍诊断都不能更好地解释其行为。

转自 Eve @http://www.douban.com/group/topic/5917883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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